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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的职责范围
人事处在主管领导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其职责范围如下: 1、根据学校建设和发展的需要以及上级有关规定,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校的机构 设置、岗位设置、各类人员的编制和年度进人计划,经校党政联席会议审定后,负责 组织实施及进行日常管理。 2、会同教务部门制定师资培养计划,负责校内出国进修人员选拔,审查和管理等工 作,落实教师的国内进修工作,配合各系(部)共同搞好师资队伍建设。 3、负责全校教职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及职务聘任的具体工作;负责有关 专业技术职务系列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权授予的申报工作。 4、负责办理毕业生接收、招工和教职工的转正、定级及教职工调配事项。负责办 理教职工流动的有关事项。 5、负责制定全校各类人员的管理、培训提高等有关的规章制度以及全校临时工管 理工作。 6、负责检查、了解全校各类人员的使用情况,配合各部门落实岗位负责制,并会 同有关部门做好各类人员的在职培训、考核、奖惩等工作 7、协助院党委做好全院处、科级干部的考核、考察,办理与干部调整、任免等有 关的具体行政手续和事项。 8、负责办理教职工退休、退职、抚恤及遗属补助工作; 9、负责办理全院教职工的工资、福利、奖酬金的管理和调整等工作。 10、负责优秀专家的选拔和教职工的评优工作。 11、负责受理教职工自费出国留学、出国探亲访友的审核和办理有关手续。 12、负责办理教职工的请假、休假、销假事宜。 13、负责全校各类专业技术干部、科级以下干部、工人的政审工作及教职工人事 档案、专业技术人员业务档案的管理工作。 14、负责人事统计报表的填报。 15、负责全校师资培养经费(含青年教师培养经费)的使用、管理工作。 16、负责办理全校员工的社会劳动保险的投保工作。 17、负责办理在编员工的公费医疗有关手续。 18、负责核报在编员工的住房货币补贴工作。 19、负责全校员工计划生育的教育和管理、以及计划生育报表的填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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