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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女院人〔2010〕4号

关于协助推荐广东省财政厅
综合性专家库专家名单的通知

各部门:
  接上级通知,省财政厅拟以相关学科的专业技术人员为对象组建综合性专家库。现将我院协助推荐各领域专家及学科带头人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家库专家范围
  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药、管理学等相关行业。
  二、入选专家库条件
  (一)具有深厚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
  专项资金性、业务性专家要求: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满8年并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并具有硕士学位。
  技术性专家要求: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并具有一定的实践经验。
  (二)熟悉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并具备一定的实践经验。
  (三)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自觉维护国家利益。
  (四)身体健康,能够承担省财政厅开展的专家活动,按时按质完成分担的任务。
  (五)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专家库专家的工作任务
  承担课题研究,担任各种培训师资,为省的重大经济社会发展决策提供咨询服务,参加各种研讨会,参加省政府采购和绩效评价及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的评标活动,参加省财政厅组织的国际会议、学术交流和访问以及其他需要专家参与的活动。
  四、工作方式
  采用授权、聘请、召集、招标、抽调等方式组织专家库专家开展工作。
  五、院内推荐流程
  凡符合上述条件且有意向的教职工均可先在本部门报名。请各部门于3月12日(星期五)前把推荐名单报送到我处曾老师处,以便完成进一步推荐工作。
  附件:关于协助推荐广东省财政厅综合性专家库专家名单的函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