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学术带头人的通知
各部门:
为促进我院的学科建设和专业建设,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现进行我院学术带头人的申报工作。
具体申报程序:
1.个人申报。请对照学术带头人的选拔条件(详见《广东女子职业技术学院学术带头人选拔及管理办法》http://www.gdfs.edu.cn/kjc/zcfg.htm),填写《广东女子职业技术学校学术带头人申报表》(http://www.gdfs.edu.cn/kjc/wjxz.htm),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2.系部初评。系部根据学术带头人的选拔条件,对申报人的材料对其资格进行测评,提出推荐意见后报科技处。
3.学术委员会审核。学术委员会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核,提出评审意见并报院长办公会审定。
申报日期为2005年10月10-31日,由系部初评后务必于10月31日前报送科技处,《广东女子职业技术学校学术带头人申报表》可在科技处网页上http://www.gdfs.edu.cn/kjc/files/wjxz/xkdtrsqb.doc下载。
请各部门积极组织申报与初评。
联系人:苏 曦
院科技处
二OO五年十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