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06年度广东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

和教学成果奖建设和培育项目的通知

 

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改革工程和广东高等教育教学质量与改革工程的要求,广东省教育厅先后发布了《关于做好“十一五”我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和教学成果奖项目建设与培育工作的通知》(粤教高[2006]86号,以下简称“86号文”)和《关于2006年度广东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评审工作的补充通知》(粤教高[2006]186号)对项目申报作了部署。现将有关精神传达如下:

一、内容范围要求(1.必须是我院已立项的教改项目;2.大学英语和高职高专实用英语教改项目单独申报评审,不在此列。)

(一)优先考虑的内容范围和领域
   
原则上限《广东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十一五”项目立项指引》(见附件1,仅供参考)中所列领域和范围;或虽不在此指引范围但却有重大现实意义,以及对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某一领域有着重大意义的特殊课题。重点考虑以下内容范围和领域:
    1
.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合理确定办学规模,调整学科布局和专业设置,加快紧缺型人才培养,办出水平、办出特色;
    2
.以学生为本,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培养高素质人才为目标,深化高校教育教学改革,建立和完善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长效机制;
    3
.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实行启发式教学,注重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
    4
.推动高校科技创新与人才培养紧密结合,提高教学与科研水平和创新能力,通过科研带动教师教学能力与水平的提高;
    5
.进一步加强高校内部管理,推进校风、学风和制度建设,确保学生健康成长和校园和谐;
    6
.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和学习型社会宏观背景下,适应成人教育学习要求的普通高校成人教育改革实践探索;
    7
.在现代信息技术条件下,普通高校成人高等教育教学内容、教学手段、教学模式改革实践探索。
   
(二)优先考虑的重点项目
    1
.以转变教育教学观念为先导,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集专业、课程结构重组、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考试方法和教学管理改革于一体的综合改革探索实践项目;体现高校资源共享、多种形式合作或联合办学的项目;经充分论证和可操作性强、实践性强、应用与推广前景好的项目等,将优先予以考虑;
    2
.对已有教改研究与实践基础的项目,已获国家级或省级教改项目立项但尚未申报国家级、省(部)级教学成果奖的项目,或在往届教学成果奖申报获奖后,有较大发展和深化,具有较大推广价值与应用前景,有更高层次或更高级别获奖可能性的项目,将优先予以考虑;
    3
.国家、省和行业主管部门等要求在同等情况下应予以优先考虑的教改和教学成果建设与培育项目等。
   
(三)2006年度本科院校项目建设与培育工作重点领域
    1
.与上述条件和内容要求基本吻合的教改探索与实践;
    2
.基于大学城、区域或全省范围内教育教学资源共知共建共享探索与实践;
    3
.探索加强高等学校实践教学、有利于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创业能力、动手能力的人才培养新模式、课程体系、教学管理等改革与实践;
    4
.对已有教育教学资源进行整合、创新利用,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的项目,教学管理及其运行机制改革创新与实践;
    5
.基于依法治教、以人为本的多样化人才培养模式、育人方案、课程体系及其管理改革与实践;
    6
.高等学校积极参与社会经济文化建设,积极探索各类专门人才(如军队人才)培养改革与实践等。
   
(四)2006年高职高专院校项目建设与培育工作重点领域
    1
.广东省示范性高职高专院校、实训基地、专业和精品课程等建设与实践;
    2
.高职高专教育教学工作统筹管理系统平台和质量保障体系及其长效机制探索与实践;
    3
.高职高专院校对口支援,共同合作,促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机制探索与实践;
    4
.以核心职业能力培养为本、以产学研结合为特征、多样化人才培养模式创新与实践;
    5
.高职高专院校师资队伍建设、“双师”素质教师培养途径、方式创新与实践探索等;
    6
.高职高专教育教学资源共知共建共享及其机制探索与实践;
    7
、借鉴国外先进职业教育理论与经验,多途径探索高职高专人才培养新模式和高职院校办学模式;
    8
.中高职教育课程相沟通,职业教育课程教学内容与职业资格证书内容相衔接研究与实践;
    9
.高职高专教育规模化、集团化、连锁化办学模式改革与实践;
    10
.高职高专教育教学过程评价、考试方法改革与实践;
    11
.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条件,将网络职业教育与培训延伸到社区、基层、农村的实践探索;
    12
.充分利用高职高专院校实训条件,面向社会人员开展技能培训、面向企业开展技术服务的实践探索。

一般意义的个人项目,未涉及上述内容领域范围或其它与教改无关的教育教学研究项目,已获同一级别的教改立项项目和超额申报的项目等,均不予受理。

二、项目申报限额

高职高专院校校限报重点教改项目1项,一般教改项目按重点项目12的比例申报。

教学成果奖建设与培育项目,每校按12项申报。

三、项目经费说明

高职高专重点项目列入省高职高专专项资金资助范围,一般项目只予立项,经费自筹。

四、项目申报时间

高职高专院校2006度教改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的申报截止时间为1120日。

五、材料要求
    1.
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须填写《广东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请书》(见附件5,一式2份),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建设与培育项目须填写《广东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申请书》(见附件6,一式2份);申请书用A4纸、4号字体双面打印,项目申报内容和符表说明等可增加插页,但不得提供无关材料。
    2.
每校教改项目须填写《2006年广东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7,一式1份),教学成果奖建设与培育项目须填写《广东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8,一式1份)。
    3.
以上材料,在报送纸质材料同时,须报送内容一致的电子文档1份。

六、相关表格可从我院科技处或教育厅相关网站上下载。

联系人:苏曦     电话:34557055  

 

 

 

附件:

1.关于做好“十一五”我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和教学成果奖项目建设与培育工作的通知》(粤教高[2006]86号)

2.《关于2006年度广东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评审工作的补充通知》(粤教高[2006]186号)

3.“十一五”广东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立项指引

4.2006年广东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重点项目申报数额表

5.广东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请书

6.广东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建设与培育项目申请书

7.2006年广东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汇总表

8.广东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建设与培育项目申报汇总表

 

 

 

 

 

 

                                                   科 技 处

                                            OO六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