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广东妇女研究优秀成果奖的通知 |
|
|
日期:2008年06月19日09:03:35 |
各妇女研究会会员:
为促进广东省妇女研究事业的发展,更好地为妇女发展服务,激发妇女研究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多产出妇女研究优秀成果,广东省妇联、广东妇女研究会决定联合开展广东妇女研究优秀成果奖评选活动。
请各妇女研究会会员结合实际情况,按照评选方案(见附件)的标准和程序认真做好参评的组织、申报工作,于2008年10月8日前将参评材料报送学院科技处。
联系人:苏 曦 34557055
附件:l、广东妇女研究优秀成果奖评选方案
附件l:
广东妇女研究优秀成果奖评选方案
为促进广东省妇女研究事业的发展,更好地为妇女发展服务,激发妇女研究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多产出妇女研究优秀成果,广东省妇联、广东妇女研究会决定联合开展广东妇女研究优秀成果奖评选活动。
一、参评范围
??????? 全省各级妇联干部及热心妇女儿童工作研究的社会各界人士,2007年来完成的妇女研究成果(论文或调研报告等)。参加过省妇联2007年优秀调研报告评选的材料不再参评。
二、参评要求
1.选题要求。论文要在深入研究的基础上,通过严谨的论证,提出创造性的理论观点或学说,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对妇女学学科建设或对解决重大现实问题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调研报告要通过深入、系统的调查研究,发现妇女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对妇女问题决策或解决妇女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出符合实际的新思路和对策,具有适用性、可操作性或理论咨询价值,有一定的社会效果。
2.格式要求。统一用word文档、A4纸,正文用小三号仿宋体、标题用小二号黑体字、副标题用3号楷体、备注用5号宋体,在首页左上角用5号楷体注明“广东妇女研究优秀成果奖评选”字样,连同《评选申报表》(附在参评材料前)一式六份,附电子文本,于2008年1 0月20日前送省妇女研究中心。《评选申报表》需加地级以上市妇联或者省妇女研究会意见。
3.请各市妇联认真做好组织工作,把好质量关,推荐高质量的调研报告和论文参评。
三、主办单位
广东省妇女联合会广东妇女研究会
四、评选办法
采取初评和终评相结合的方式。初评由各地市妇联和各研究团体负责,推荐5篇以内妇女研究优秀成果参加终评。主办单位将聘请省妇联领导和专业人士组成专门评审委员会进行终评。设一、二、三等奖,优秀奖和活动组织奖若干名。
本次评选活动办公室设在广东省妇女研究中心,负责评选活动的具体工作。
五、评选时间安排
1.2008年5月中旬发出评选活动通知;
2.2008年10月20日之前截稿;
3.2008年11月评审委员会进行评选;
4.2008年底公布评选结果、颁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