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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组织申报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 “十一五”规划2006年度教育学、心理学项目的通知 各部门: 根据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关于做好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一五”规划2006年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粤社科规划办通[2006]13号)的要求,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启动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一五”规划教育学、心理学2006年度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一五”规划教育学、心理学项目,分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三类。申报者按《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一五”规划2006年度教育学、心理学课题指南》(附件1)范围自行设计题目进行申报。青年项目的申报者年龄不能超过39周岁,以申报截止日期为准。 二、申报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五”规划2006年度教育学、心理学项目,要立足广东,反映本学科及相关领域研究的新水平,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避免低水平重复,要着眼于推进理论创新和实践问题的研究,鼓励以论文和研究报告作为项目的最终成果进行申报。论文、研究报告须在1-2年内完成,专著须在2-3年内完成。 三、各申报单位要切实加强对2006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严把质量关,适当控制申报规模,努力提高申报质量。申报者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要集中组织,指导申请者进行申报,并对申报材料认真审核,提出审核意见。 四、申报者可登录广东省教育网(http://www.gdhed.edu.cn科研学位)或院科技处(http://www.gdfs.edu.cn/kjc)下载相关资料和申请书。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一五”规划2006年度其他学科的项目申报可登录广东省社科规划办网(http://www.gdpplgopss.gov.cn)下载专区查阅。 五、凡经我办资格审查不合格的项目申请书予以淘汰,不再退回重报。 六、2006年度拟立重点和一般项目30个左右,青年项目10项,每项资助经费在2-4万元之间。 七、凡未完成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全国和教育部教育科学规划项目、广东省“十五”规划项目以及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也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申报。每个申报课题的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课题的申报。 八、申报者填写《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一五”规划2006年度教育学心理学项目申请评审书》(附件2),申请书一式7份(含1份原件),按填表要求装订好,连同《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一五”规划2006年度教育学、心理学项目申报汇总一览表》(下简称《汇总一览表》,附件3)一并报送到我院科技处。同时,将《汇总一览表》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科技处(suxi@gdfs.edu.cn)。申报受理的截止时间为2006年9月25日。 联系人:苏曦 联系电话:34557055 附件: 1.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一五”规划2006年度教育学、心理学课题指南 2.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一五”规划2006年度教育学心理学项目申请评审书 3.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一五”规划2006年度教育学、心理学项目申报汇总一览表 科 技 处 二OO六年九月四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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