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组织申报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

“十一五”规划2006年度教育学、心理学项目的通知

 

各部门:

根据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关于做好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一五规划2006年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粤社科规划办通[2006]13)的要求,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启动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一五规划教育学、心理学2006年度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一五规划教育学、心理学项目,分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三类。申报者按《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一五规划2006年度教育学、心理学课题指南》(附件1)范围自行设计题目进行申报。青年项目的申报者年龄不能超过39周岁,以申报截止日期为准。

二、申报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五规划2006年度教育学、心理学项目,要立足广东,反映本学科及相关领域研究的新水平,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避免低水平重复,要着眼于推进理论创新和实践问题的研究,鼓励以论文和研究报告作为项目的最终成果进行申报。论文、研究报告须在12年内完成,专著须在23年内完成。

三、各申报单位要切实加强对2006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严把质量关,适当控制申报规模,努力提高申报质量。申报者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要集中组织,指导申请者进行申报,并对申报材料认真审核,提出审核意见。

四、申报者可登录广东省教育网(http://www.gdhed.edu.cn科研学位)或院科技处(http://www.gdfs.edu.cn/kjc)下载相关资料和申请书。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一五规划2006年度其他学科的项目申报可登录广东省社科规划办网(http://www.gdpplgopss.gov.cn)下载专区查阅。

五、凡经我办资格审查不合格的项目申请书予以淘汰,不再退回重报。

六、2006年度拟立重点和一般项目30个左右,青年项目10项,每项资助经费在2-4万元之间。

七、凡未完成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全国和教育部教育科学规划项目、广东省十五规划项目以及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也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申报。每个申报课题的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课题的申报。

八、申报者填写《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一五规划2006年度教育学心理学项目申请评审书》(附件2),申请书一式7份(含1份原件),按填表要求装订好,连同《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一五规划2006年度教育学、心理学项目申报汇总一览表》(下简称《汇总一览表》,附件3)一并报送到我院科技处。同时,将《汇总一览表》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科技处(suxi@gdfs.edu.cn)。申报受理的截止时间为2006925日。

 

联系人:苏曦       联系电话:34557055

 

 

附件:

1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一五规划2006年度教育学、心理学课题指南

2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一五规划2006年度教育学心理学项目申请评审书

3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一五规划2006年度教育学、心理学项目申报汇总一览表

 

OO六年九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