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附件三: 广东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 教学研究课题评审方案 为了推动全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研究,做好研究课题的实施,保证课题申报与研究的质量,特制定广东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研究课题评审办法。 一、申报原则 1、课题范围。申报课题原则要求与《广东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研究课题指南》相一致,自选课题暂不受理,此次课题指南分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两大部分。 2、学术价值与实用价值。申报课题要充分反映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新课程体系所涵盖的领域,特别是要从解决新课程体系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入手,寻求提高思想政治理论课针对性与实效性的方法与手段。申报课题要结合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的建设与相关专业的研究,反映学科前沿,力求具有原创性或开拓性,避免低水平重复。 3、现实与可能。申报课题结合各院校办学层次、师资队伍等方面的特点,在现有条件下和规定时间内,有所突破,并对教学实践有所推动。 二、立项标准 1、重点研究课题的立项标准是:对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与加强有着宏观指导意义,对于提高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效果,增强思想政治理论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着推动作用,学术价值较高。
2、一般研究课题的立项标准是:对于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内容的准确把握和教学方法的恰当运用有着指导意义,对于每门课程中的一些热点、难点问题有较好分析,课程改革试验成果有总结和升华等。 三、评审人员的组成与职责 省教育厅选聘具有较高政策水平、熟悉各相关专业领域、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组成课题评审组,负责对申报课题进行评审。评审本着“深化研究、指导教学”的方针,以促进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改革为目的。评审组应按照申请书中的经费预算、立项依据、研究方案等内容进行全面审核和综合评价,并提出立项与否的建议。
四、评审原则 1、申请课题评审。注重课题的质量和效益,兼顾重点研究课题和一般研究课题。资助经费要保证用在高质量的课题上,并且重点用在调研业务和研究成果的实验应用上(原则上不资助研究成果的出版与刊发)。
2、对于“广东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名师和骨干教师培养对象”主持申请的课题以及“广东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优质课程”负责人主持申请的课题,评审中优先考虑。
3、已获厅级以上立项的在研课题和结题课题,不予立项。有弄虚作假、剽窃他人科研成果或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课题,不予立项。 本方案由广东省教育厅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