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

 

广东女子职业技术学院教研、科研和科技开发工作量计量办法

 

为加强科研工作管理,充分调动我院教学人员的积极性,建立一支高素质的教学科研队伍,提高我院科研水平,促进学科建设,推进教学科研工作的全面发展,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科研工作量考核指标

采用科研业绩分作为考核科研工作量的指标。

二、科研记分范围

1、在公开出版发行的学术期刊上(包括公开出版的有刊号的增刊、专刊、论文集)发表的论文。

2、公开出版的专著、编著、教材和教学参考书等。

3、以我院名义申报并立项的国家级、省部级、市厅级、院级科研项目和学院认可(以合同和拨入经费为准)的横向科研项目。

4、公开出版、发表艺术类刊物上及收藏的艺术作品。

三、科研记分对象

全体在岗的在编专职教师及教辅人员。

四、每学年的基本科研工作量

教授72分;副教授52分;讲师28分;助教16分。

五、科研工作量的计分方法、报送及审核程序

(一)计分方法

科研工作量的计分由[论文、著作+立项]×合作人系数组成。所有科研成果计分不重复计算。

 

1.论文的计分方法

类别

    

工作量 (分/篇)

     

 

《中国科学》、《中国社会科学》、四大索引

200

①四大索引:

《科学引文索引》(SCI

《科学评论索引》(ISR

《科学技术会议录索引》(ISTP

《工程索引》(EI

 

②四大报刊:

人民日报

光明日报

新华月报

文汇报

《新华文摘》、权威刊物

80

四大报刊学术版、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

60

中文核心学术期刊(以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最新版为准)

52

公开发表的非核心期刊

40

我院学报以及有CN刊号的论文集、增刊、专刊等(每年只计1篇)

12

 

2.著作、教材及其它资料的计分方法

类 别

  

工作量(分/万字)

   

  

6

字数均指本人撰(编)写字数;主编另外按整本书总分的1/5计分,副主编按1/10计分。

编著、译著、教材

3

教学参考书、习题集、工具书、手册等

2

 

3.教研、科研及科技开发项目的计分方法

纵向项目

项目级别

国家级

省部级

市厅级

学院级

重点项目

一般项目

重点项目

一般项目

重点项目

一般项目

重点项目

一般项目

青年项目

/

380

280

90

70

52

40

15

12

9

横向项目(按拨入经费记分)

10/万元

4.艺术创作成果计分方法

1)收藏作品计分标准:美术作品被国家级博物馆收藏,每幅计200分;被省级博物馆收藏,每幅计80分。

2)公开出版的艺术类刊物上发表的作品,每幅得分按同类期刊论文计分标准的60%计。

3)公开出版的创作画集按每印张10分计;书法专集按每印张5分计。

5.科研成果共同署名的计分方法

1)公开发表的论文按以下系数计分

2人:依次为成果总分值×0.6、×0.4

3人:依次为成果总分值×0.5、×0.3、×0.2

4人:依次为成果总分值×0.4、×0.3、×0.2、×0.1

5人以上:所得分值依次为成果总分值×0.4、×0.25、×0.15、×0.1、×01(第5作者以后的作者共得成果总分值×01)。

2)科研项目、科技开发按每个项目给予总分,由项目负责人按其实际工作量进行分配。

3)学术著作由作者编著的实际字数计分,多个主编和副主编的计分方法按照论文共同署名的计分方法计算。

(二)报送、审核程序

1.个人根据规定填报,各教学单位初步审查签章后报送科技处。

2.由科技处会同有关专家对报送内容进行审核。

3.科技处工作人员进行科研工作量统计。

六、其它规定

(一)本科研工作量的计量结果系教学人员院内津贴发放和成果奖励的重要依据。

(二)在我院联合办的刊物上发表的论文只按《广东女子职业技术学院科研、教研成果奖励办法》奖励不计科研工作量。

(三)专著需院学术委员会进行认定。

(四)如遇到特殊情况无法确定科研工作量,由院学术委员会裁定。

(五)凡本学院以前的规定与本办法相抵触的,以本办法为准。